我是独生子女家庭,退休后享受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5-18 12:50

1. 我是独生子女家庭,退休后享受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第1目: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但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是补贴,而不是奖励。所以需要弄清你的所得到底是补贴还是奖励。因为补贴和奖励不是同一概念。一般情况下,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的是以后年度的补贴而不是奖励。当然这得根据你单位给你发钱的具体性质而定。

我是独生子女家庭,退休后享受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退休后一次性独生子女费补助用缴个税吗

不缴纳的。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
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
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3. 企业职工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金问题

你是哪个省市的,各省有自己的发放标准,比如
按照《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精神,2008年1月1日后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应由企业支付。企业支付的一次性奖励金允许税前列支,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一)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 
  (二)兼并、转让、改制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兼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 
  (三)文件出台前已破产企业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所在地(按税收级次)财政解决。今后依法实施破产的企业中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在破产清算经费中列支,由法院在其破产清算经费中直接扣除,上交同级财政。  
  (四)其他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户籍所在地财政解决。

企业职工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金问题

4. 私企退休员工有一次性独生子女养老补偿吗

亲 您好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摘要】
私企退休员工有一次性独生子女养老补偿吗【提问】
亲 您好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回答】
私企正在破产重组,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养老补助去哪里讨要?【提问】
劳动仲裁已经没权利干涉了【提问】
亲 您好 :独生子女费用不到你自己去办理、由社保部门统一办好后直接会打到你退休工资卡上、到时候你直接到银行去领取。【回答】
社保部门?我们这里没有啊【提问】
亲 您好 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去询问的哈【回答】
问了,说去单位领【提问】
单位没钱不给【提问】
亲 您好 那这个还是要跟单位去协商的【回答】
我就是问单位现在拒付,我该怎么办?【提问】
亲 您好 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求助时,在调查核实后将向单位发送【回答】

5. 企业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怎样领取?


企业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怎样领取?

6. 企业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怎样领取?

独生子女费办理程序:
市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的申领程序:
申请。持证退休人员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加发5%养老金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口计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常州市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领表》,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职工退休养老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与领取养老金的社保经办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到市人口计生部门设在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号)的窗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持证退休人员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直系亲属证明、持证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及上述相关材料到市人口计生部门设在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站(常州市健身路27号)的窗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扩展资料: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生子女费

7. 关于退休职工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一次性补贴,你领了吗

关于退休职工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问题

8. 独生子女补助费,每月领取得,企业退休的可以领取吗?

得看你问哪里的政策,各地规定很不一样。上海的话,规定如下: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
第七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第八条(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第九条(婚后无子女奖励的过渡性规定)
  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10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